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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承诺制、首问责任制、限时办结制
2016-12-16 14:50  

安顺学院党委统战部

服务承诺制

 

为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,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,结合工作实际,作出如下服务承诺:

一、热情文明:热情待人,文明服务,做到来有迎声,问有答声,走有送声。

二、首问责任: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,对来访、来函、来电、工作洽谈或咨询等,首接人及时给予办理、引导、介绍或答疑,决不拒接、推诿。

三、公道正派: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讲求职业道德,不以权谋私,做到对己清正,对人公正,对内严格,对外平等。

四、规范创新:照章办事,规范操作,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,坚持规范性与创新性的统一,尽可能方便服务对象。

五、务实高效: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,做到办实事,说实话,重实际,讲实效,求高效。

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安顺学院党委统战部

首问责任制

 

一、凡是外来者通过来电、来函、来访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。

二、首问人要热情礼貌、用语文明;熟悉本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;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,切实为办事人着想。不得推诿扯皮,充分体现统战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。

三、首问人责任:

1.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,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;不能当场办理的,要一次性告知有关的事项,需要补充的材料,以及如何办理等,并耐心解答对方询问。

2. 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,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了解相关情况。

3. 属于电话咨询的,首问人应按上述要求给予答复;属于举报或投诉的,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、举报或投诉人姓名、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,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安顺学院党委统战部

限时办结制

 

一、为转变机关作风,提高办事效率与质量,根据学校有关要求,结合部门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本制度适用于统战部全体人员。

三、限时办结制适用范围:属于统战部办理的各类服务事项、审批审核事项、公文办理事项、信访调查事项、请示答复事项及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。

四、限时办结制坚持依法、公正、便捷、高效、务实的原则。

五、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项;热情主动的接待前来办事的人员,做到各项工作在办理时限内事事有回音,件件有结果。

六、办理事项及办结时限:

1.办理各类督办件、批办件和特急件等已明确办理时限的公文或事项,按要求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。

2.干部群众日常信访、举报事项。对来访的,及时受理,所反映情况确切,符合政策规定,材料齐全的,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;所反映情况复杂,经调查核实后,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。对署名举报事项,经调查核实后,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本人。

3.对各学院、部门有关政策性、业务性问题的来文来电请示,所请示问题清楚具体,政策有明确依据的,立即答复;需要由部内研究答复的,报部领导审定后答复,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;情况复杂,确实一时办结不了的,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结时限,并做好解释工作;需要向省委统战部请示的,及时请示后答复。

4.对来函、来信需要办理的事项,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如不属于本部门的业务范围,在2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。

5.统战部的相关请示和发展党员函调及回复,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
6.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,凡是符合规定的,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。

七、对上述事项的办理时限,上级有特殊要求或规定的,按上级要求和规定执行。

八、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,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,在15个工作日完成;需要充分调研、制定具体政策的,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,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。

九、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实施限时办结制工作负具体责任。工作人员要自觉坚守工作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。

十一、本制度由校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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